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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者受伤致残
执行和解10万元当场兑现
  发布时间:2021-09-05 17:47:58 打印 字号: |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才半个多月,本以为今天通知来法院只是了解一下情况,并做执行和解工作的,没想到收到了10万元现金的赔偿款,真的是太感谢了。”申请执行者杨某的女儿激动不已地说到。91日,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顺利执行和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兑现10万元现金。

据悉,2018年夏天,杨某在为被执行人廖某提供劳务时不慎从天桥上摔下受伤,且伤情较为严重,治疗后经鉴定为二级伤残。因双方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杨某便将廖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廖某赔偿杨某伤残等各项费用5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廖某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赓即对廖某的财产进行了调查,并冻结了廖某的银行账户、微信和支付宝,查封了廖某在成都的一套住房。廖某感受到执行压力后,多次电话联系执行法官并主动到法院来申报财产并称愿意想办法分期支付赔偿款项。执行法官向双方讲明杨某家庭生活较为困难,廖某仅有的一套住房尚有按揭贷款的情况后,双方表示愿意相互体谅。廖某为了表示诚意,立即向亲友借到10万元现金,支付给了杨某的家属并达成了分期付款的协议。

结合当前深入开展的“执行大会战”活动和“双联双促”工作,广安区法院执行局坚持贯彻涉民生案件“三优先”原则,开通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对涉民生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强化工作举措,推进一大批案件高效执结。

 


 
责任编辑:付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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