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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亮剑惩治职务犯罪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亮剑惩治职务犯罪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亮剑惩治职务犯罪
作者:吴承光  发布时间:2024-03-22 13:13:30 打印 字号: | |

319日下午,随着法槌的敲响,费某受贿罪一案在广安区法院开庭审理。广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凡平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广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亚东出庭支持公诉。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工作人员及政法系统干警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费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权证办理、土地出让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01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证据,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各环节有序进行。费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在最后陈述阶段沉痛忓悔,话里是无尽的悔恨。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宣布择期宣判。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旁听人员通过“零距离”观摩庭审活动,了解被告人如何在贪欲的支配下,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深刻体会到违法违纪带来的惨痛教训。庭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要以案为鉴,恪尽职守,时刻保持警钟长鸣,筑牢反腐防线。

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严格履行院领导带头办案职责的具体表现,彰显了司法机关共同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筑牢反腐防线的坚定决心。下一步,广安区法院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发挥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头雁效应”,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陈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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