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安区法院审结的一起涉企纠纷中,涉案企业江苏某公司远赴千里横跨多省向承办法官杨忠明赠送印有“公正司法捍卫企业合法权益 依法履责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锦旗,表达对广安区法院高效化解涉企纠纷、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高度认可和感谢。
案情回顾:江苏某公司中标广安市内某建设项目工程,并签订《投资建设协议书》《补充协议书》等系列合同,约定由该公司投资建设案涉工程。而后,该公司又将案涉工程以内部投资建设的形式交由其重庆分公司某项目部。梁某为该项目部负责人,案涉工程实际由梁某进行投资建设。
后江苏某公司、梁某、重庆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重庆某公司对梁某进行担保。梁某在对案涉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过程中,向江苏某公司借款三笔。梁某、重庆某公司为主张案涉工程款,提起本案诉讼。
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为工程款、借款本息、管理费等的认定。梁某、重庆某公司主张江苏某公司就案涉项目的款项出借行为系职业放贷,因此不应当计算利息,且案涉合同无效,故不应当计收管理费。
因案施策 维护合法权益:不同的法律认识将导致案件处理结果存在高达上千万的差异。为此,承办法官深入分析各方诉求和主张,以案释法,因案施策,将应付工程款金额的认定结合借款本金、资金占用利息、管理费,充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将个案的处理融入广安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营造亲商重企良好氛围。
一面锦旗,两行汉字,传递的不仅是感谢更是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下一步,广安区法院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立足审判职能,深入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因地制宜细化服务企业发展具体措施,持续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工作,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推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为广安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