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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2023年度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2023年度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12 15:47:26 打印 字号: | |


2023年度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9月1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指导本院各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对广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理的刑事、民事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3、依法审理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提起再审的案件;

4、指导本院各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承办其他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构设置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属一级决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单位性质属于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933.7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71.12万元,下降12.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度无上年结转,2022年度有2021年未实施完成的项目结转。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93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0.02万元,占79.6%;其他收入803.76万元,占20.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93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2.61万元,占71.2%;项目支出1131.17万元,占28.8%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130.0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95.05万元,下降11.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实施经费减少,以及2022年度结算了上划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0.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6%。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95.05万元,下降11.5%。主要变动原因2022年度结算了上划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所以本年度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0.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885.94万元,占9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55万元,占5.5%卫生健康支出72.53万元,占2.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130.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492.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56.8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1.8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5.16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0.33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50.63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21.89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69.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51.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17.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9.66万元,完成预算99.9%,较上年度减少50.95万元,下降5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务接待上厉行节约,减少了不必要的接待开支,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6.66万元,占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6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53.29万元,下降53.3%。主要原因是2022实施了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采购本年度无执法执勤用车采购支出,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轿车1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1,其他车型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6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2.34万元,增长35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作为无纸化办公试点,其他法院前来学习的多,导致接待次数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办案经验交流开支的用餐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26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石棉县人民法院交流学习建设新时代人民法庭,支出1800元;(2)接待南部县人民法院交流学习归档结案及执行工作,支出682.6元;(3)接待武胜县人民法院交流学习无纸化办公建设,支出637.3元;(4)接待阆中市人民法院学习参观协兴法庭,支出2750元;(5)接待阿坝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参观协兴法庭,支出2000元;(6)接待华蓥市人民法院交流学习无纸化办公建设,支出417元;(7)接待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交流学习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支出1300元;(8)接待南部县人民法院学习调研,支出570元;(9)接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调研,支出750元;(10)接待市专项执法检查组进行市专项执法检查,支出1040元;11)接待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交流学习执行化办案及执行案件缩短在院时间,支出544元;(12)接待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交流学习集约送达、诉讼档案集中扫描归档,支出900元;(13)接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交流陈林行贿受贿案,支出500元;(14)接待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交流学习无纸化办公建设,支出1448元;(15)接待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交流学习提升民商事审判质效、人民法庭建设,支出780元;(16)接待武胜县人民法院交流学习执行无纸化办案规范运行等,支出488元;(17)接待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交流学习无纸化办公工作经验,支出568元;(18)接待凉山法院考察交流全流程在线办案工作,支出1200;(19)接待攀枝花法院交流学习审判质效、人民法庭建设、破产案件审理,支出1200元;(20)接待会理市人民法院交流学习集约送达和档案集中扫描,支出500元;(21)接待南充嘉陵区人民检察院交流学习党建工作,支出1396元;(22)接待岳池县人民法院交流学习无纸化办公,支出474元;(23)接待邻水县人民法院交流学习无纸化办公,支出528元;(24)接待忠县人民法院交流学习人民法庭建设、立案信访、无纸化办公,支出1036元;(25)接待仪陇县人民法院交流学习电子档案归档改革和深度运用、执行,人民法院建设,支出1120元;(26)接待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交流学习诉讼服务和集约送达工作,支出656元;(27)接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和重庆第一中级法院学习调研、考察交流,支出1400元;(28)接待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常务开展基层联系点活动;支出2200元;(29)接待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考察学习,支出1115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2022年相比无变化。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7.42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269.84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项目实施经费减少,减少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33万元。主要用于审判业务相关的技术装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审判专用设备购置及物业管理服务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3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31日,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公用经费、诉讼文书送达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办案办公费、人民调解和陪审经费、法律文书邮寄费、财政代管资金、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司法救助、司改绩效1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纪检监察及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11分,绩效自评综述:我院在预算支出管理方面已经取得良好的成效,并积极探索和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将绩效评价工作持续落实和推广2023年纪检监察及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100份,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有效的保证了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完成,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各项任务目标完成良好。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法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含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4.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法院的项目支出,本年度支出为案件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经费及购置设备支出。 

5.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用于除具体项目外的其他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指用于国家司法救助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按市统一标准执行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内设政治部(督查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庭(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和执行局等10个机构,设立协兴人民法庭、恒升人民法庭、花桥人民法庭和枣山人民法庭等4个派出机构。

(二)机构职能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指导本院各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对广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理的刑事、民事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3、依法审理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提起再审的案件;

4、指导本院各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案子。

9、承办其他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末,我院共有中央政法编制94人,在编89人,机关工勤编制6人,在编4人。退休人员54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2041.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1.44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100%

2023年决算报表收入总计为3933.78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拨款3130.02万元,占总收入的79.57%;区级财政拨款803.76万元,占总收入的20.43%

支出情况

2023初预算支出2041.44万元,基本支出1846.44万元,占总支出90.45%项目支出195万元占总支出9.55%

2023年决算报表支出总计393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2.61万元,占总支出71.24%项目支出1131.17万元占总支出28.76%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末共有结转结余资金0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部分得分为:56.11

1.履职效能。该项指标得分15分。坚定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严格公正司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案件审判履职效果良好受理刑事案件527件,审结491件,判处703人,发布禁毒、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3批,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理职务犯罪9件,广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利剑执行破难攻坚,案件执行的质量和效率履职效果良好,建成24小时自助法院”并投入使用,实现网上立案2116件,线上调解6493件,远程开庭360件;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司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受理民商事案件9250件,审结9116件,结案标的额26.42亿元,有序化解迟延交房、办证等矛盾纠纷2011件,妥善办结破产案件2件,召开全区金融商事案件多元化解工作专题会,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受理各类首次执行案件5181件,执结5106件,执行到位标的7.68亿元,严打规避执行、逃避执行、阻碍执行行为,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72,对716名被执行人作出拘留、罚款决定;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联合区检察院向社会聘任31名爱心人士担任“合适成年人”,对15名生活困难当事人司法救助38.63万元;把牢审判与服务定位,以法治思维助推基层治理,诉前成功调解纠纷3452件,人民调解业务培训530次。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刊发宣传稿件450篇,依法处理涉法涉诉网络舆情9个;保障民生权益,弘扬社会法治能量,发出全市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加强家庭教育宣;匠心打造诉讼服务中心,集中开展立案、接访、调解、速审、诉讼事务办理等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普惠均等、智能精准的司法服务开展模拟法庭12场,开展巡回审判106次,创新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专项活动走访当事人和律师78人次;深入开展“司法数据看广安”活动,延伸司法职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提出高质量司法建议39份,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合区检察院在花桥镇高水平打造全市首个“天府粮仓”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8起,依法保障返还流转耕地1025亩,为218户农户执行兑现土地租金120万余元

2.预算管理该项指标得分16.11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年度预算,力争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部门无自有收入,非税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支出执行进度情况良好,支出执行力度正常,支出严格控制在财政核拨经费之内,经费使用合理规范;预算年终无结余;严控一般性支出执行较上年实现压减,机关管理制度执行有力,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细化内部管理,严格审核审批,成效显著。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及时分析预算执行进度。

3.财务管理该项指标得分10分。建立健全了单位层面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健全了预算、采购和资产的内控控制流程和制度,把内部控制落实在业务流程中,实现了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实现了财产保护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4.资产管理该项指标得分9分。我单位在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方面整体较好,人均资产变化率小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资产利用率大于市本级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无闲置资产,资产管理较好。

5.采购管理该项指标得分6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采购流程,包括需求确认、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交付跟踪等环节,确保每个环节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操作规范,提高采购执行的效率和准确性。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部分得分为:35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 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93.91 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83.84 %,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6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94.6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9.99%,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该项指标得分12分。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起点,是部门预算编制、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不断提升绩效目标和指标编制质量,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把好预算绩效源头关。

2.项目执行该项指标得分12分。对执行中的部门预算项目进行监控,通过动态或定期采集项目管理信息和项目绩效运行信息,对项目管理的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并在归纳分析的基础上,及时、系统地反映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项目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和实现程度,纠正绩效运行偏差,促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

3.目标实现。该项指标得分11分。通过部门预算项目进行监控,对未完成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严格控制预算结余率。

)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为单位找出了预算管理的问题及其原因,促使其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项目的规划与科学论证,健全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逐步形成自我约束、内部规范的良性机制,提高了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但是也存在一些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力度不够,业务能力不够熟练,专业知识不够全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目标的设置和实施效果的问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此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最终得分为91.11分,经过认真分析和综合评价,得出以下评价结论:

通过整个支出及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项目支出,我院司法审判职能得到充分保障。我院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等方面,坚持依法审判、公正司法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和程序规定开展审判活动,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司法公正的实现。

我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司法改革一体推进、审判执行与自身建设同步加强,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在职能职责履行方面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但在具体实践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职能职责的全面评价和提升,推动司法制度的深化和完善,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

(二)存在问题。

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近年来,我院案件数量不断上升,聘用人员多,对经费的需求增加。在此情况下更需要考虑资金使用的经济性和效益性。

随着绩效评估工作的逐年开展,绩效评估对合理、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有着重要意义。但绩效评价工作往往由财务人员自行开展,且未经过专业学习和训练,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业务能力高低不一,影响整个评价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三)改进建议。细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业务培训和专业人才培养,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和水平。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60022T000005254702-公用经费

主管部门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法院运转公用经费

全年总目标60.51万元,完成率100%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法院运转公用经费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60.51

60.51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60.51

60.51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案件受理率

90

%

95%

40

40


质量指标

上诉率

10

%

9.82%

20

2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执行标的额到位率

80

%

47%

2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90


评价结论

该项目已全额拨付,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存在问题

未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目标。

改进措施

进一步明确办案数量核算方法和考核办法,保证案件办理规范、高效运行。

项目负责人:苏曦

财务负责人:向开朗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60022T000006135263-诉讼文书送达服务

主管部门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诉讼文书送达及公证服务费用

全年总目标39.98万元,完成率100%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诉讼文书送达及公证服务费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9.98

39.98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9.98

39.98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审判执行文书送达数量

8000

8000

20

20


质量指标

送达正确率

99

%

99%

20

20


时效指标

送达效率指标

95

%

95%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是否达到服务预期

95

%

95%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指标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已全额拨付,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存在问题

工作指标不清晰。

改进措施

进一步明确工作指标,保证送达办理规范、高效运行。

项目负责人:苏曦

财务负责人:向开朗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60022T000006135306-物业管理服务

主管部门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实施经费

全年总目标169.42万元,完成率100%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证办公区卫生环境干净整洁,配套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维护办公区治安状况稳定。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69.42

169.42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69.42

169.42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经费保障指标

1

1

10

10


质量指标

物业服务内容考核指标

定性

20

20


时效指标

物业工作效率指标

定性

20

2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物业服务效益指标

定性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全院干警满意度指标

90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已全额拨付,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存在问题

工作指标不清晰。

改进措施

在现有的基础上,与物业公司沟通协调,挖掘现有潜力,不断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项目负责人:苏曦

财务负责人:向开朗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60022T000006135366-办案办公费

主管部门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案件审判执行办公费用,主要用于法律文书制作耗材

全年总目标37.46万元,完成率99.95%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购置法律文书制作耗材,保障案件审判执行办公费用,提高办事效率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7.46

37.44

99.95%

10

9.95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7.46

37.44

99.95%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是否有效保障文书制作

95

%

95%

30

30


时效指标

资金保障是否及时

85

%

90%

20

2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费用支出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定性

20

2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办公费用成本是否合理

定性

每个

20

20


合计

100

99.95


评价结论

本项目主要用于法律文书制作耗材,资金使用规范。

存在问题

资金效益发挥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

加强费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负责人:苏曦

财务负责人:向开朗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60022T000006135420-人民调解和陪审经费

主管部门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人民调解和人民陪审工作经费,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和人民陪审作用

全年总目标25.29万元,完成率100%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人民调解和人民陪审工作经费,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和人民陪审作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25.29

25.29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25.29

25.29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人民调解案件比例

5

%

5%

20

20


质量指标

均衡结案率

65

%

65%

20

20


时效指标

数量指标完成时限

1

1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是否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和人民陪审作用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指标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已全额拨付,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存在问题

工作指标不清晰。

改进措施

在改革试点和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类管理制度,保证案件办理规范、高效运行。

项目负责人:苏曦

财务负责人:向开朗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60022T000006135460-法律文书邮寄费

主管部门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诉讼文书邮寄费用

全年总目标60万元,完成率100%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诉讼文书邮寄费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60.00

60.0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60.00

6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审判执行文书邮寄数量

20000

20000

20

20


质量指标

有效送达率

95

%

95%

20

20


时效指标

邮寄时长

5

3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是否达到费用支出预期

95

%

95%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当事人满意率

90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已全额拨付,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存在问题

为了保障送达时效,成本费用过高。

改进措施

选取送达时效快,价格最优的快递公司,严格控制成本。

项目负责人:苏曦

财务负责人:向开朗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60022T000006211739-财政代管资金

主管部门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管理财政代管资金

全年总目标77.05万元,完成率38.37%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管理财政代管资金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77.05

29.57

38.37%

10

3.83

2023年底资金不足,因已支付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服装款等50万元未使用,故于2023年12月初收回资金50万元,后由于收到一笔财政拨款资金,故未使用此资金。

其中:财政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77.05

29.57

38.37%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资金总量保障充分

10

%

10

15

15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不超出预算范围

100

%

38.37%

20

20


时效指标

代管资金对账时间不超过一周

30

30

15

1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代管资金使用率

100

%

38.37%

30

27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资金收支对象满意度

100

%

100%

10

10


合计

100

90.83


评价结论

有效管理非预算内资金,资金使用规范。

存在问题

管理方式粗放。

改进措施

加强对财政代管资金管理。

项目负责人:苏曦

财务负责人:向开朗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责任编辑:陈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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